通知公告

出租房屋公告

时间:2024-07-09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,为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我学校决定将本校建筑房屋一处面向社会公开招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租单位: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

二、房屋基本情况:此招租房屋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42号余门,建筑面积:415.17㎡。

三、投标人资质条件:

1. 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。

2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租。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。(本着诚实信用原则,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,我单位若发现资料有虚假,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,不得参加后续事宜)

四、出租期限: 本次招租租期为1年(两年后续租,承租者可优先),承租期间不得转租。

五、招租金额

1. 租金价格:底价不低于人民币:29.5万元整(大写:贰拾玖万伍仟元整)。

六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
2024年7月11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,工作日期间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4:00至16:30(北京时间),持报价单原件(单位公章)、单位介绍信,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,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证件;到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行政科进行报名。

七、本次招租按照符合条件、响应招租条件、租金报价高者优先选定的原则,确定最终候选人。

八、招租结果公布方式

本次招租结果公布方式采取电话通知方式。

九、房屋租赁用途要求

1. 依法经营,证件齐全,按章纳税,服从招租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, 检查和监督;

2. 不得擅自转租,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;

3. 本次招租用于办公、研发、节能环保、科技创新等经营活动。不得从事住宿、网吧、酒吧、歌舞厅及其他娱乐性经营;

4. 不得从事扰民、污染及其他产生噪音、破坏环境的经营项目。除此之外,所经营项目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,具有相关经营资质。

十、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1. 张老师:13132290949;

2. 孙老师:13752199067。

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